7月21日,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
在涉及房地產方面,《決定》指出,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改革房地產開發融資方式和商品房預售制度。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
在業內人士看來,《決定》中的涉房內容覆蓋面較廣,既有對此前政策的加以強調,又有新的表述。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創始院長、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房地產的相關表述字斟句酌,每一句話都有特定的指向,對于后續政策的落實、改革的切入點都有明確的指導。
賈康指出,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中的“加快”,值得注意,有“發力”之意。新模式此前已經多次強調,但是要標本兼治、治本為上。
在賈康看來,新模式要雙軌統籌,保障房與商品房相輔相成、雙軌并行。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群體剛性住房需求。支持城鄉居民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一邊是保障房一邊是商品房,《決定》中的涉房內容,恰好體現了雙軌建設。
值得關注的是,《決定》對于房地產的未來調整,給予了明確的指向。
《決定》明確,充分賦予各城市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因城施策,允許有關城市取消或調減住房限購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自去年以來,大部分城市的限購陸續退出,僅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以及海南仍保持著限購政策。
“能夠取消的限購措施可以繼續取消,哪怕最后完全沒有限購,也符合市場軌調節發揮充分作用的取向。但是大的前提是保障軌托底到位,如果到位了,限購政策全部取消,整個市場狀態會更加健康。”賈康說。
但是賈康表示,一線城市的限購調整大概率還會是小步走,除了保障軌是否托底到位的問題外,調控還要保持積極穩妥,一步一步來,走一走、看一看。北京是最典型的,有若干個小步,不過一下子完全取消限購,恐怕不行。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住房大數據項目組組長鄒琳華表示,關于限購政策,第一次在這種級別的報告中出現。這意味著,有關城市限購政策會進一步松動。
關于普宅標準的調整,《決定》中有著更為直接的表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去年底,一線城市陸續優化了普宅與非普宅標準,深圳刪除了“總價750萬元”限制;北京普宅標準價格方面,不再設置房屋總價標準,僅保留單價標準;上海新標準剔除了價格標準、適度提高了建筑面積標準。雖然均有優化,但仍保留著普宅與非普宅的區別。
鄒琳華表示,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不是用“優化”而是“取消”二字,力度還是很大的,能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賈康說,關于普宅的提法很有新意,目前以買方市場為主,取消普宅與非普宅的區別,使得購房的環境更加寬松,有鼓勵大家出手買房之意。凡是有普宅與非普宅區分的地方,都可以參照《決定》中的原則取消。
“在改善型需求占主導,市場上小戶型為主的二手房源、保障房成為剛需首選,以及在增量建設空間收縮的情況下,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也變得合理了。取消普通住宅標準,一方面會降低購房的契稅成本、按揭利率,還會激勵開發商打造面向改善的高品質住宅。”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說。
關于完善房地產稅收制度方面,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從稅收層面來說,最近幾年變動較大,即從“房地產稅開征”轉向“持續降低交易的稅費成本”。從完善的角度看,未來將立足供求關系的重大變化的市場特征,確保房地產稅收制度更加靈活和精準。“目前,房地產循環受阻,包括土地從開工到銷售,新房和二手房、剛需和改善等,都存在阻礙,阻礙之一就是交易或循環成本太高。”
李宇嘉指出,未來會全面捋順房地產稅收,降低開發環節、交易環節的稅負,比如配合消費稅改革,降低增值稅依賴,從而降低地方政府新增開發投資的激勵,鼓勵商品房交易和循環,做大終端交易規模,從而增加消費稅。
毫無疑問,房地產稅改革也箭在弦上。
“中國已實現了不動產全面登記,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已經具備了征稅的條件。”同策研究院研究總監宋紅衛表示,房地產稅核心問題在于稅基和稅率的確定,這是對老百姓影響最大的問題。而房地產稅的稅基是指對什么樣的房子征稅,是所有房屋都征稅,還是首套豁免,從第二套以后開始征稅,還是按照人均額定免除面積,超額部分征稅,稅率是按照房屋總價的百分之多少計稅。
宋紅衛認為,不同城市房價差距較大,但是不同城市中低端收入差距遠小于房價差距。每個城市的稅率是一樣的還是差異化?如果不一樣,按照什么樣的標準收稅?這些都是征收房地產稅的難點。
(來源:新京報、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