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9日下午,楊浦區人民法院對一起直播售假案進行了宣判——判處主播廖某有期徒刑3年4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其直播團隊成員,包括運營、助理、場控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至3年2個月不等,罰金5000至50000元不等。
在黑貓投訴上,搜索“直播 假貨”就有1414個結果。
直播帶貨的興起,滋養了帶貨主播、商家和平臺。
在直播帶貨的新生地上,平臺方給流量,主播給口才,商家給貨,消費者買單。大家在同一個利益鏈條上,依附共生又相互博弈。平臺想促成更高的交易額,一些商家想賺取更多差價,甚至不惜在貨品質量上動心思,而部分主播為了賺傭金,以“純傭”拉到商家,又以刷數據、高退貨量走單。
年入千萬
涉案主播廖某是一名“頭部主播”,在短短三年內就積聚了百萬粉絲。據統計,她直播間場均觀看人數在20萬以上,場均銷售額突破7位數,年收入過千萬。
這位涉事主播帶的貨多是大牌高仿。據辦案民警介紹,這些商品標有某些奢侈品的專有設計和圖案標識,展示時商品商標會被貼上膠帶,圖片上也會進行處理。被告人廖某及其團隊在2020年3月至8月間,在電商直播平臺以直播方式為商家營銷假冒Dior、CHANEL、LOEWE等品牌的服裝、飾品、手表等商品,這些大牌高仿產品銷售金額近70萬元。
網紅賣假貨的事情頻繁發生。
先有薇婭售賣山寨Supreme與國產品牌古姿GUZI的聯名款掛脖風扇,后有“快手賣貨總榜第一”的“驢嫂”夫婦直播賣山寨“朵唯”等品牌手機,還有辛巴賣假燕窩、“周金生珠寶郭東園店”和“香港周金生-小美”賣假鉆石飾品、羅永浩直播售賣假的“皮爾卡丹”品牌羊毛衫......
根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2021年2月發布的第47次報告,截至2020年12月,我國網絡直播用戶達到6.17億,其中電商直播用戶占比一半,為3.88億,而在電商直播中有購物歷史的用戶超過六成。
但另一個數據也顯示,直播投訴飛速增長,2020年,全國12315平臺受理了2.55萬件投訴舉報,其中直播帶貨占到8成,重點問題在質量不過關、極限宣傳引導沖動消費和退貨難。
野蠻生長
“小鎮青年”和“渠道下沉”一直是快手給人的固化印象。
2019年6月,新華社就發文質疑:快手淪為售假“幫手”?
2020年快手電商前11個月達到3326億元,抖音電商1000億元。但目前,短視頻平臺的商品甄別、客服響應、售后保障、物流發貨都不盡如人意。
2021年4月,快手電商發布了打假戰報,首次對快手電商打擊假冒偽劣商家及假冒偽劣貨品情況進行公示——清退了24個團伙共計2093個賬號。
隨后,2021年6月,抖音電商公布《電商創作者管理總則》階段治理成果,有78176名帶貨達人因違規被平臺判罰,其中百萬粉絲以上的達人有2223人。
直播平臺方不斷加大處罰力度。二驢夫婦手機翻車事件曝光后,快手方宣布“假一賠九”,3倍來自主播,3倍來自品牌方、商家,3倍來自快手電商,而依據二驢夫妻直播間的銷售數據,大約帶貨了3萬臺朵唯手機,也就是說,二驢夫妻和快手及朵唯各需承擔約1.3億元的賠償款。
但面對數億的月活用戶,平臺審核起來并不容易。即便通過算法,也很難發現那批故意規避的賬號,背后的供應鏈更是鞭長莫及。
監管規范正迎頭趕上
亂象之下,我們也看到,我國對于直播行業的規范也逐步跟進著產業發展的節奏。
2020年11月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到:要壓實有關主體法律責任,嚴格規范網絡直播營銷行為,以及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為。
2020年11月13日,國家網信辦起草了《互聯網直播營銷信息內容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今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安部、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針對網絡直播營銷中的“人、貨、場”,將“臺前幕后”各類主體、“線上線下”各項要素納入監管范圍,同時明確細化直播營銷平臺、直播間運營者、直播營銷人員、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等參與主體各自的權責邊界,進一步壓實各方主體責任。
直播電商還將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態勢,抱有僥幸心理的,難免會在這條路上翻車。(邯鄲微信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