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要求,更好發揮景區傳播展示中華文明的窗口作用,更好提升景區員工與旅游者的文明素質和道德修養;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提升合理引導柔性規范水平,寓引導于服務之中,以優質服務增強引導效果。另外,優化公共空間,完善配套設施,加強精細化管理,為旅游者增強規則意識和文明理念創造良好環境。
另外,指南強調,聚焦旅游過程中不文明行為多發易發環節和時段,及時建立健全服務引導規則和應急處置預案,強化旅游秩序管理。緊盯景區出入口、重要參觀點、露營地等重點區域,自由行旅游者等重點人群和法定節假日等重點時段,增加人員配備,強化服務引導。
針對不同景區類別特點和各類旅游者群體,開展特色化、分眾化、差異化服務和引導。落實好游前把關、游中管理和日常教育,確保入園、游覽、交通、餐飲、娛樂、購物等各個環節提示提醒到位、引導勸導及時。
提示引導來訪旅游者增強安全意識,不盲目追求刺激,不前往沒有正式開發開放、缺乏安全保障或生態環境脆弱的區域。學習安全知識,提升應對地質、氣象等災害的應急避險能力,注意用火用電、特種設備使用等安全。
指南就文明入園、文明游覽、文明交通、文明觀演、文明餐飲、文明購物以及文明如廁等多方面提出詳細引導。文明入園引導方面,在景區入口、游客服務中心、交通換乘中心等游客集散地的顯著位置,采用多種方式提醒旅游者文明旅游。設置1米間隔線、隔離欄桿、遮陽棚等設施,通過廣播提示、分設團隊和散客通道等方式,引導旅游者保持安全間距、文明有序入園。文明游覽引導方面,講解服務過程中有文明旅游提示和安全風險告知;便捷投訴渠道和處理流程,廣泛征集旅游者對景區管理服務的意見建議,從源頭上減少不文明行為發生。
另外,針對不文明行為處置方面,指南提到建立文明督導員隊伍,常態化開展巡查檢查,及時勸止處置不文明行為。提高旅游者不文明行為監測信息化水平,最大化消除監管盲區,增強不文明行為識別、響應、處置能力。落實《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將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公序良俗,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被司法機關、仲裁機構判決或裁決承擔民事責任,或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納入“旅游不文明行為記錄”采取適當方式,對旅游不文明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