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和解協議,原告將撤回對谷歌的指控,即“在基本類似的工作中,谷歌為女性提供的薪酬低于男性,谷歌為女性分配的職位低于男性,谷歌未能在員工離職時支付所有應支付的工資”。
代表原告的律師事務所在聲明中表示,和解協議涵蓋了自2013年以來在加州為谷歌工作的約1.55萬名女性。其中,四名被提及姓名的原告將獲得單獨賠償:首席原告凱利·埃利斯(Kelly Ellis)獲得7.5萬美元,其他三人各獲得5萬美元。此外,他們還將從和解基金中獲得正常賠償。和解協議涵蓋了236個工作職稱的員工。
扣除律師費和其他費用后,和解基金凈額約為8600萬美元,平均每位原告可獲得約5500美元賠償。訴訟稱,谷歌支付給女性員工的基本工資、獎金和股票平均每年比同等情況的男性少16794美元。 在這起性別歧視訴訟中,原告指控谷歌違反了加州同酬法案和其他州的法律。
原告律師表示:“除了金錢補償外,和解協議還規定,一名獨立的第三方專家將分析谷歌的招聘行為,一名獨立的勞工經濟學家將審查谷歌的薪酬公平政策。和解善后工作將在未來三年由外部和解監督員監督執行。這起訴訟挑戰了谷歌的薪酬平衡程序,原告認為,這些程序將有助于確保女性的薪酬不低于從事基本類似工作的男性同事,并確保谷歌受到質疑的薪酬政策的公平性。”
埃利斯曾在谷歌山景城總部辦公室擔任了大約四年的軟件工程師,離開時獲得了高級經理的頭銜。原告霍莉·皮斯(Holly Pease)在谷歌工作了約10年,擔任過多個技術領導職務;原告凱莉·威蘇利(Kelli Wisuri)在谷歌工作了約兩年半,從事企業運營和銷售工作;原告海蒂·拉馬爾(Heidi Lamar)在谷歌位于帕洛阿爾托的兒童中心擔任學前班教師和嬰幼兒教師約4年。
皮斯說:“作為一名將整個職業生涯都投入科技行業的女性,我樂觀地認為,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谷歌同意采取的行動將確保女性獲得更多的平等。”據報道,谷歌在全球擁有15萬名員工,其中約4.5萬人在舊金山灣區工作。
和解協議稱,向被提及姓名的原告支付額外賠償是為了補償她們代表其他人提起訴訟所承擔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承受職業或聲譽損害的潛在風險,以及她們參與此案起訴耗費的時間和精力。
但谷歌在聲明中指出,它在和解協議中沒有承認任何不當行為,并定期進行薪酬公平審查,從而促使為員工加薪:“雖然我們堅信我們的政策和做法是公平的,但經過近五年的訴訟,雙方一致認為,在沒有任何承認或調查結果的情況下解決問題,符合所有人的最佳利益,我們非常高興達成這項協議。我們絕對致力于公平和平等地支付、招聘和分配所有員工,過去九年來,我們進行了嚴格的薪酬公平分析,以確保工資、獎金和股權獎勵是公平的。”
谷歌還稱:“如果我們發現薪酬方案存在差異,包括從事類似工作的男性和女性員工之間的差異,我們會在新的薪酬生效之前進行調整,以消除這些差異,我們將繼續這樣做。僅在2020年,我們就對2352名員工薪酬進行了上調,總計440萬美元。我們還進行了嚴格的分析,以確保角色平衡和績效評估的公平性。我們非常高興有一位顧問幫助研究這些流程,并為未來的改進提出建議。”
目前,這項和解協議正在等待舊金山縣高等法院法官的批準。法院將為此設定聽證會日期,如果獲得批準,將促使第三方管理人向參與集體訴訟的原告發出通知。如果法院批準了最終和解協議,第三方管理人將根據一個客觀公式將和解金額分配給每個符合條件的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