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管轄國家金融監管機構因履行監管職責引發的行政訴訟和非訴行政執行案件。薛峰稱,這10個典型案例是從北京金融法院審結的近4000件案件中精選出來的,是北京金融法院開局起步之年審判執行工作的縮影,其中包括行政案例3個,商事案例6個和執行案例1個。
薛峰表示,本次發布的3個金融行政案例,包括全國首例信托領域因限制股東權利引發的行政案件,該案判決認定限制股東權利的行為屬于行政強制措施,為厘清金融監管行為的法律屬性及依據作出了有益探索;蔣某等訴中國證監會廈門監管局、中國證監會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及行政復議案,該案判決綜合法律和金融的專業判斷,對“內幕信息”作出準確認定,支持金融監管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秩序;曾某訴中國證監會不履行行政許可職責案,對濫用行政許可申請權利、消耗行政資源的行為依法進行規制,維護行政許可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
面對金融審判實踐中不斷涌現的新類型和疑難復雜問題,北京金融法院法官通過裁判規則創設來理解和闡釋法律。如李某與人保財險公司石家莊分公司合同糾紛案,明確了保險人未交付格式條款的法律后果,以及保險合同不利解釋原則的適用條件,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法律空白,有利于引導合理預期,促進保險行業健康發展。
薛峰表示,本次發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從不同角度展現了北京金融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特點,希望通過本次案例發布,進一步凝聚金融法治建設共識,助力經濟金融良性循環和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