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陸(000997.SZ)旗下持牌支付機構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梁健因對公司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遭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福銀罰字〔2021〕22號”顯示,時任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梁健對公司“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3.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對其處14萬元罰款。
此次處罰,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7月14日。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此次開出罰單的處罰對象僅為總經理個人,并未針對國通星驛公司開出罰單。
不過,此次針對個人的罰單或與年初國通星驛近7000萬元的天價罰單有關。
今年初,國通星驛因存在12宗違法違規行為,被央行給予警告并處以近7000萬元罰款,同時對該公司5名高管給予警告及罰款等處罰。
據悉,國通星驛12宗違法違規行為包括:
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
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
3.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
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
5.條碼支付業務風控制度不健全;
6.未按規定辦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更;
7.未按規定存放客戶備付金;
8.未按規定真實、完整地發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規定;
9.為不符合條件的客戶提供T+0資金結算服務;
10.未按規定開展收單交易風險監測;
11.存儲銀行卡敏感信息;
12.未備案先展業。
支付之家網注意到,被處罰的國通星驛公司高管名單中,分別為時任副總經理施緒揚、時任風險合規部經理何康、時任清算部經理林芳、時任研發中心總經理毛憲彬、時任市場經營中心總經理謝一鳴,共5位高管。
相較于近7000萬元的天價罰單,被罰高管名單中卻未出現該公司總經理的名字,多少令人意外。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公示的信息,2020全年,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共對417家反洗錢義務機構及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反洗錢行政處罰,罰單共計733筆,罰款金額累計約6.28億元,其中機構罰款金額約6.08億元,個人罰款金額約0.2億元。
與2019年相比,2020年反洗錢罰單總筆數上升近25%,“雙罰”(機構處罰+個人處罰)占比由91%提高至98%。2020年罰款總金額約為2019年的3倍。
國通星驛的上述罰單中,涉及反洗錢領域的處罰占比較高,并且被罰高管也多為反洗錢不力引起。
以國通星驛副總經理和風險合規部經理的罰單為例,時任國通星驛副總經理施緒揚、時任風險合規部經理何康對“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3. 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而領罰單。
此次國通星驛總經理梁健的罰單,其違法行為類型剛好與公司副總經理和風險合規部經理的罰單的違法行為類型完全一致。
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8日,注冊資本1億人民幣,新大陸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為控股股東,直接持股比例60%,穿透后持股比例為100%。
資料顯示,新大陸是一家擁有從物聯網終端、系統平臺到大數據應用全產業鏈能力的數字化服務商,致力于打造以數字商業和數字身份為核心,提供“支付+”、“數字身份認證+”全場景解決方案的數字化生態系統。
新大陸旗下國通星驛公司是擁有全國性銀行卡收單業務牌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國通星驛公司的主營業務是向商戶提供銀行卡支付、掃碼支付、NFC支付、刷臉支付等綜合支付服務。該公司圍繞“星驛付”、“星通寶”、“陸POS”、“小陸”、“星支付”、“星驛伙伴”、“郵驛付”、“郵政便民服務站”等子品牌,推出針對各類商戶、企業和合作伙伴的專業化解決方案。
數據顯示,國通星驛去年營業收入為32.86億元,營業利潤為2.49億元,凈利潤為9273.41萬元。
2021年1月13日,新大陸發布《關于子公司收到中國人民銀行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稱近日公司子公司福建國通星驛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收到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福銀罰字[2020]61號)。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國通星驛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期間存量業務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國通星驛因未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等法律規定嚴格執行業務規范,存在以下不合規行為: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3.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4.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5.條碼支付業務風控制度不健全;6.未按規定辦理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變更;7.未按規定存放客戶備付金;8.未按規定真實、完整地發送交易信息,且未落實交易信息的完整性、真實性、可追溯性及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的規定;9.為不符合條件的客戶提供 T+0 資金結算服務;10.未按規定開展收單交易風險監測;11.存儲銀行卡敏感信息;12.未備案先展業。
綜上,決定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61.02萬元,并處人民幣6710.02萬元罰款。
新大陸方面稱,國通星驛高度重視現場檢查所指出的問題,于2018年9月成立專項整改工作小組,全面梳理總結此次執法檢查工作,深度剖析存在問題,全面啟動相應整改工作,已于2019年4月全部按要求完成相關整改措施,并向人行福州中心支行匯報了整改情況。
萬萬沒想到的是,時隔半年多以后,國通星驛公司總經理再領罰單。